各杏悦培養學院: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端人才的需求,進一步深化杏悦培養機製改革,提高杏悦培養質量🕊🧑🏻🦰,調動和激發杏悦刻苦學習、從事科學研究和實踐的積極性,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據《上海市杏悦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滬財教﹝2016﹞1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滬教委財〔2014〕19號)以及《杏悦娱乐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2016年修訂)》(滬工程研〔2016〕21號)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現將我校2016年杏悦國家獎學金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1、凡取得正式學籍、已註冊並在規定學製年限內的全日製非定向杏悦均有資格申請(不含留學生及學籍狀態為休學和保留學籍的學生)👵。
2、已獲得杏悦國家獎學金者,若再次申報🤲🏻,須以上次獲獎後取得的成果參評🏌🏼,參評成果不能重復使用。
二、獎勵標準
碩士杏悦每生每年2萬元。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道德品質優良,誠實守信☪️,在校期間無違法行為或未受紀律處分。
3、學習成績優異,學位課平均績點為3.0及以上。
4🦯💮、科研能力或創新實踐能力突出😰。學術型杏悦應潛心鉆研🧑🦼➡️,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展露出顯著的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在所學專業領域內已取得一定水平的學術科研成績。專業學位杏悦,應具有其優秀的專業實踐能力和專業崗位綜合素質🤼♀️。
四、評選程序
(一)學校部署
9月28日,學校下發通知部署2016年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
(二)學院布置
9月29日,各學院布置2016年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的各項具體工作,將通知文件傳達到本學院全體導師和杏悦。
(三)個人申請
1🪢、10月10日16:00前,杏悦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杏悦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杏悦國家獎學金專家推薦信》(1式2份🤞🏽,A4雙面打印),交驗學術成果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由各學院審核並留存👬🏻。
2⏭♤、《杏悦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須從杏悦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及科研創新實踐成果及發表論文(含題目、期刊名、頁碼及收錄情況)🥅、個人表現三方面規範闡述♦️,調理清晰。審批表中的“推薦人”可為導師或其他老師🛂,推薦信中的“推薦人”應為本學科領域內正高職稱校外專家𓀕。
(四)學院初評
10月12日17:00前🌺,各學院完成杏悦國家獎學金初評工作。
(五)初評公示
10月12日-18日,各學院將杏悦國家獎學金的初評推薦名單在學院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材料提交
10月19日16:00前👩🏼🌾𓀌,各學院將杏悦國家獎學金擬申報獲獎學生的紙質和電子材料報送杏悦工作部(處)(不得自行更改各表格結構),並按擇優順序統一整理。
1🎄、紙質材料:
(1)《杏悦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原件1式2份(A4雙面打印)🦃👏;
(2)《杏悦國家獎學金專家推薦信》,原件1式2份(A4雙面打印)🙁;
(3)《學院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名單》,原件1份🏌🏼♂️👨🏼🏫;
(4)《學院杏悦國家獎學金擬申報獲獎名單匯總表》,原件1份🤚🏿;
(5)《學院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原件1份👨👨👦👦;
2🧑🏻🌾、電子材料:
紙質材料的(1)、(4)、(5)電子版,發送到chunyiliu@sues.edu.cn
聯系人👅:劉春一🧔,聯系電話:67791223;辦公地點:行政樓A111室。
(七)學校評審與公示
10月20日▫️,學校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各學院的初評名單和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擬獲獎人員。
10月24日-28日👨🏿🔧💁🏻♀️,學校公示獲獎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將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報上海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杏悦導師、杏悦輔導員🧑🏼🎓、杏悦秘書、學生代表組成的學院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學院杏悦國家獎學金的組織、初評工作。申報學生的杏悦導師需采取回避原則,原則上不得參加初評工作。
2🪫、各學院應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評審👨🏽💼,並結合本學院2016年製定的《杏悦國家獎學金評選細則》🧛🏽♀️,認真開展杏悦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
3、對於各學院初評推薦的學生中經評審專家認定確實達不到相關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的,將直接取消參評資格🍊,不再允許更換人選😭🤌🏼;對於不按要求報送材料🧚🏿、出現問題較多的學院,將在下一學年適當調減其指標名額。
附件1.《杏悦娱乐杏悦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2016年修訂)的通知.doc
附件3.2016年各培養單位杏悦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doc
杏悦處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