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費按項目申請上預算金額🤚🏽,扣除上年度已報銷部分,其余交通費做好學生分配清單🚵🏼,指導教師審核後直接劃撥到學生銀行卡上💿。
2🦸、剩余部分經費采用實報實銷方法.
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公務卡使用管理🔽、切實減少現金使用的通知》(滬工程財[2017]2號)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1)單張發票(在一個供應單位分拆的發票視同屬於單張發票😀↙️,下同)500元及以上的采取對公轉賬或教師公務卡(附POS簽購單或銀行電子賬單)支付;
(2)單張發票500元以下屬於《上海市預算單位公務卡強製結算目錄》(附件1)的采取教師公務卡(附POS簽購單或銀行電子賬單)或學生銀行卡支付(附POS簽購單或銀行電子賬單)🤏。
(3)屬於《上海市預算單位現金結算目錄》(附件2)的采取非現金方式報銷,報銷到學生銀行卡中🧝🏿♂️。
(4)材料、低值易耗、設備等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管理辦法執行👴🏻💁。
附件1:
上海市預算單位公務卡強製結算目錄
序號 | 公務卡支付項目 | 備註 |
1 | 辦公費 | 指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支出👨🏿🍳、書報雜誌等。 |
2 | 印刷費 | 指單位零星印刷支出。 |
3 | 咨詢費 | 指單位咨詢方面支出🧎➡️。 |
4 | 手續費 | 指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 |
5 | 水電費 | 指單位支付的水電費。 |
6 | 郵電費 | 指單位開支的郵寄費🏃🏻♀️➡️、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和網絡通信費。 |
7 | 差旅費 | 指單位工作人因公出差支付的住宿費、購買機票等費用。 |
8 | 維修(護)費 | 指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與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
9 | 租賃費 | 指單位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信網及其它設備等方面的支出🙇🏽♂️。 |
10 | 會議費 | 指單位主辦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房租費、餐飲費及文件資料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等。 |
11 | 培訓費 | 指單位各類培訓支出。 |
12 | 公務接待費 | 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包括外賓接待)費用。 |
13 | 專用材料費 | 指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如藥品及醫療耗材🦸👨🏼⚕️、實驗室用品🖱、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等支出🧝🏼♀️。 |
14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指單位公務用車開支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
15 | 其它交通費用 | 指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它交通費用😼,如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
16 | 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 | 指上述項目中未包括,但適合采取公務卡結算的支出項目。 |
註:凡目錄規定的公務卡支出項目💄,要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不再使用現金結算(符合《上海市預算單位現金結算目錄(試行)》的支出除外)。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繼續使用轉賬方式。上述項目納入財政直接支付範圍的👸🏼,要按財政直接支付流程辦理支付。
附件2😙:
上海市預算單位現金結算目錄(試行)
序號 | 現金支付項目 |
1 | 單筆消費在500元以下且不具備刷卡條件的零星公務支出🧑🧒🧒。 |
2 | 快遞費、過路過橋費、出租車費👩🏻🏫、停車費等費用中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現金收取的押金返還🧑🏿🎨。 |
3 | 支付給本市(本市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行政類事業單位和參照行政類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外)和外省區市人員的一次性勞務報酬。 |
4 | 支付給困難或者病患職工✏️、優撫對象或者特殊人群等的一次性慰問支出🔻;撫恤金、喪葬費🧑🌾;孤殘兒童給養費中的零用金支出🕍。 |
5 | 維穩等工作需要的相關支出。 |
註🧨:除目錄規定的支出項目外,確實不能使用公務卡及轉賬結算的,須書面報經單位分管財務的負責人批準後,方可使用現金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