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落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杏悦培養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切實提高學位論文質量的通知〉的實施意見(試行)》文件(見附件1)🧑🏿✈️,要進一步加強我校杏悦學術道德建設,規範學術行為,有效實施對杏悦學位論文的質量監控,杜絕學位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
一🔹、盲審前查重
學院應進行學術不端行為審查,使用中國知網“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提交的學位論文整體查重(含目錄和參考文獻💇🏻,以下同)🙇🏻♂️🤹🏻。2019年杏悦學位論文盲審工作在即🕡,為保障杏悦學位論文質量𓀔,順利開展學位論文盲審👴🏽,本次仍由杏悦處組織開展盲審前的重復率檢測工作。
1、檢測論文電子版要求
學院分批將杏悦學位論文完整的PDF電子版交至杏悦處🧑🏼🦳,集中查重階段🧏🏿,每批至少10篇論文🧜🏼♀️。論文電子文件命名方式為“學號-姓名-學位論文名”。務必按該格式命名🕵🏻,不能以“+”或空格等其他符號隔開,以便在檢測時去除第一作者已發表成果。
學院提交時請先將論文壓縮打包,超過70M分多個壓縮文件提交。同時提交論文檢測清單(附件2)。
2、檢測結果處理辦法
三個工作日內反饋檢測結果。檢測結果處理辦法:
1)查重結果去除引用文獻復製比和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製比中的最小值<15%,且校內互檢復製比<10%的,可提交送盲審。
2)對於去除引用文獻復製比和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製比中的最小值≥15%,或校內互檢復製比≥10%的學位論文,杏悦處將查重結果反饋給學院,導師可向學院杏悦秘書了解具體檢測結果⛲️🧑🏽⚖️。由導師指導杏悦進行整改,經學院審核通過後📮,送杏悦處再檢測,檢測結果達到要求後方可進行論文送審工作。
3🧪、其他事項
1)2019年1月7日(周一)開始❕,各學院即可開始提交學位論文進行檢測。
2)首次檢測未通過者👬,可修改一周後進行第二次檢測🍩。第二次檢測仍不通過👨🏼🎓,須修改一個月方可再次進行檢測。
二👌🏼、答辯後🚴🏿♀️、授學位前查重
2019年開始🪩🏃🏻♂️➡️,凡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學位論文🛂,提交校學位委員會審議學位申請前,都要接受杏悦處的查重檢查💁🏻🤤。查重結果按以下3類情況進行處理。
1)對於去除引用文獻復製比和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製比中的最小值≥40%,或校內互檢復製比≥20%的學位論文✒️,該杏悦答辯結果無效🙋🏿♂️👧🏼,取消學位申請資格,作退學處理👴🏼,且不能取得畢業證書。同時對其導師作一級教學事故處理,並暫停招生3年。
2)對於15%≤去除引用文獻復製比和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製比中的最小值<40%,或10%≤校內互檢復製比<20%的學位論文✊🏿,該杏悦答辯結果無效🌴,暫緩申請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導師指導杏悦進行整改,經學科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半年後方可重新進行盲審、評閱和答辯🔒。第二次答辯後仍出現相同問題,該杏悦答辯結果無效,取消學位申請資格,作退學處理,且不能取得畢業證書。同時對其導師作一級教學事故處理,並暫停招生3年。
3)對於使用各種方法在提交的學位論文上進行處理👨🏿⚕️✊🏿、故意逃避查重的,一經發現,該杏悦答辯結果無效,取消學位申請資格,作退學處理🧑🏽⚕️,且不能取得畢業證書。
三、授學位後學位論文抽檢
授學位後的論文均須參加當年度上海市學位論文抽檢,在上海市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評審中被指出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學位論文🐶🧘🏿♀️,包括學位論文買賣👨👦、代寫🛄、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或授學位後被他人舉報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學位論文;由校學術委員會調查認定事實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撤銷其已授學位👩🦯➡️,註銷其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同時對其導師作一級教學事故處理,並暫停招生3年。
杏悦處
2019年1月4日
附件:
1⌛️、附件1🫶🏿:關於落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杏悦培養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切實提高學位論文質量的通知》的實施意見-201812129(試行).pdf
2、附件2:xx學院論文重復率檢測清單-2019年x月x日.xls